[经典案例]对于伪证如何处理?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5/04 10:16:40
哈尔滨大直街国泰君安员工打股民!领导作伪证!
哈尔滨大直街国泰君安员工将股民打伤后,在有公安机关验伤报告的情况下,国泰君安单位领导否认打人实事,推卸责任,拒绝道歉!29日当地派出所调查时,在场的领导竟然带领大家做伪证!对公安人员说没有打人这事!
打人是在办公室,打完后出来的时候在场的股民都看见了,算证据吗?请问专家如何处理?

1、从诉讼法的角度来说,“谁主张,谁举证”。因此,股民提出证券部的员工打人,就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这一主张。比如伤残鉴定、目击证人的证言,还包括受害人的陈述、加害人的辩解等。如果这些证据能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,那么打人的事实就能被证明。但在你介绍的案情中,在场的股民并没有看到打人的过程,只是看到了打完后的情况,这只能说明这位股民被受到了伤害,但并不能直接证明是谁打的。
2、从证据学的角度来说,对于证券部的员工和领导所提供的证言,受害人一方可以提供别的证据去反驳,甚至去证明该证言是伪证,但这并不能当然证明股民就是被员工打的事实。

你要是有相反的证据证明他说的话是假的是不真实的,那他的证据就不能被采信了。
比如,你找证人写份证人证言,按上他们的手印,最好是多找几个,最好是和你没有亲戚关系的。打官司就可以赢。